6月 5日上午,在臨海市建設大樓3樓多功能會議室,舉辦建筑業“營改增”稅務風險管控分析及信息化應對研討會議。本次會議的主辦方浙江大經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臨海市建設局領導的大力支持下,聯合新中大軟件股份有限公司對建筑企業“營改增”的“四流合一、發票管控、業財一體”帶來的風險規避、稅務應對、其他內部調控、管理風險應對等進行全面的分析。參加此次會議的有:溫嶺建工處、臨海市建設局、臨海市建工處、天頌建設、臨海四建、匯經建設、海成集團、偉星房產、大經建設集團(董事長、副總經理、三總師及相關部門人員及各項目經理)等共110人。
會議開始時,由浙江大經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邵全臻致辭。他闡述了七月份國家稅務總局將公布建筑業、房地產業等“營改增”細則,我們怎樣應對,并提出五個問題:一、占成本25%的人工費的抵扣問題;二、主要材料、混凝土的抵扣率是3%還是11%;三、小規模企業材料發票抵扣問題;四、投標報價問題;五、納稅地點和納稅時間。
接著,新中大軟件咨詢總監蔣巨峰老師就“營改增”政策出臺的背景、總體部署、涉及主要問題進行了介紹。并對增值稅的計稅方法的選擇、發票管理、物資供應和管理、勞務結算、投標報價、設備管理、財務管理、甲供材料等一一解讀,提出了應對措施,如何通過信息平臺打造合同流、物流、資金流、發票流“四流合一”規避“營改增”后的法律風險、財務成本風險、發票風險和經營風險。他也談到了營改增對建筑企業的影響不只是財務一個部門的事,而是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濟師、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工程部、法律部、采購部、預算部、財務部、招標部等相關人員全員參與的事情。比如:
一、對投標工作的影響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將對投標工作帶來較大的變化,估計《全國統一建筑工程基礎定額與預算》部分內容將進行修訂,建設單位招標概預算編制也將發生重大變化,相應的設計概算和施工圖預算編制將執行新標準,對外發布的公開招標書的內容也將進行相應的調整。
二、對聯營合作項目沖擊大
目前,在施工企業內部,聯營合作項目普遍存在,聯營合作方大部分不是合法的正規企業,且部分合作方是自然人,沒有健全的會計核算體系,工程成本核算形同虛設,采購的材料、分包的工程、租賃的機械設備基本上沒有正式的稅務發票,也沒有索取發票的意識。在營業稅下,以工程總造價為計稅依據計征營業稅,不存在稅款抵扣問題,營業稅也與成本費用關系不大。稅改后,如果聯營合作者在采購、分包、租賃等環節不能取得足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那么增值稅可抵扣進項稅額就很小,應繳納的稅款將更多,工程實際稅負有可能達到6%~11%,超過總包方的管理費率,甚至超過項目的利潤率,總包方和聯營合作方都將無利可取,涉稅風險會威脅到聯營合作項目管理模式的生存和發展。
三、對機械租賃業務的影響
新的稅改方案中,動產租賃業增值稅率為17%,與建筑業密不可分的機械租賃屬于動產租賃業范疇,稅制改革對租賃業的生存和發展是一種挑戰。租賃業現有資產沒有增值稅進項稅,而租賃收入產生的銷項稅,因沒有可抵扣的進項稅款,將背負17%的高額增值稅稅負。目前租賃業利潤率普遍低于17%的增值稅率,租賃企業顯然無利可圖,將會出現二種選擇,一是提高建筑業租賃價格;二是放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轉為小規模納稅人或個體戶,按3%繳納增值稅。一旦租賃業轉為小規模納稅人,施工企業可抵扣的進項稅額將必然減少,從而增加建筑施工企業稅負。
四、對建筑勞務業務的影響
建筑工程人工費約占工程總造價的20%~30%,而勞務用工主要來源于建筑勞務公司及零散的農民工。建筑勞務公司作為建筑業的一部分,為施工企業提供專業的建筑勞務,取得勞務收入按11%計征增值稅銷項稅額,卻沒有進項稅額可抵扣,與原3%營業稅率相比,增加了8%的稅負。勞務公司作為微利企業,承受不了這么重的稅負,勞務公司增值稅稅額最終將由建筑施工企業負擔,建筑勞務市場的價格必將會繼續上升。
五、對混凝土業務的影響
目前,很多建筑混凝土公司執行的是財稅[2014]57號文件的規定,選擇按照簡易辦法按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隨著建筑業“營改增”的稅收改革,為適應市場的生存和發展,提高企業的競爭力,混凝土公司應申請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即由原來的簡易征收稅率3%變為一般納稅人11%的稅率,否則,公司必需有8%(11%-3%)的價格競爭優勢,因為在同等條件下,購買方肯定選擇具有11%做為進項抵扣稅額的企業,而不愿意選擇只有3%的可抵扣進項稅額。 (據悉,以后商品混凝土稅率將調整到11%)
六、對財務工作的影響
(1)可抵扣的進項發票難找,在建筑業領域,施工企業需要購買的磚、瓦、灰、沙、石等地方材料,很多都由農民經營,而且季節性特強,甚至貨主要求現場現金交易,也不可能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2)發票的收集和認證工作難度大,施工企業與傳統制造企業的生產模式和客戶類型差異較大,施工項目分散在全國各地,材料采購的地域也相應分散,材料管理部門多而雜,每筆采購業務都要按照現有增值稅發票管理模式開具增值稅發票,且材料發票的數量巨大,發票的收集、審核、整理等工作難度大、時間長。按現行制度規定,進項稅額要在180天內認證完畢,其工作難度非常大。(3)對企業規模的影響,一是對企業收入影響。因增值稅是價外稅,營業收入將比稅改前下降9.91%,對企業規模帶來較大影響,降低了建筑企業在全行業中的地位和排名,對企業信用評級、融資授信將帶來負面影響。二是對企業資產總額影響。一方面,由于增值稅是價外稅,建筑企業購置原材料、固定資產等可按規定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資產的賬面價值比稅改前變小,導致資產總額下降。另一方面,由于凈資產保持不變,資產總額下降使得資產負債率相對減少,改善企業資產抵御風險能力。
七、對企業經營管理的影響
1、法人主體的不相容性
2、集團公司統一對外采購模式的改變
3、在工程項目所在地按一定比例就地預繳增值稅影響較大
八、對建筑企業稅收籌劃的影響
1、企業按規定抵扣的增值稅發票原件全部要匯總到企業機構所在地
2、企業須規范相關合同名稱,對外交易 合同要全部以企業名稱對外進行簽訂
3、對建設單位確認的當期企業驗工計價收入憑據與所在地稅務機關可能預征的增值稅要及時匯總到企業機構所在地進行納稅申報和抵扣另外,對建筑企業海外經營也將產生影響。對建筑企業而言,這項改革由于涉及到企業方方面面的工作,需要企業領導、相關人員超前謀劃,全面考慮,積極應對,使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能夠在建筑企業順利平穩過渡,將影響降低到最小的范圍內。
為此,我們應該:
1、加強學習與宣傳
積極開展前期準備工作,從建筑企業和增值稅的特點出發,認真研究新政策的相關規定,通過會議、報紙和網站,以盡快了解最新稅制規定。應當積極組織財務人員、招投標人員、預決算人員和采購人員以及聯營合作者進行培訓,確保在稅制改革后能夠立即進行熟練操作和運用,同時保持與稅務、建設主管部門的溝通。
2、加強企業內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
根據中國建設學會對66家建筑施工企業“營改增”稅負調研測算分析認為:上市公司比非上市公司稅負要偏低,國企性質比民營企業的稅負要偏低。這就說明,如果施工企業的內部控制和管理水平越好,取得的進項稅額比例就會越高,所繳納的增值稅也就越低。
綜上所述,建筑企業的“營改增”是一項十分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企業領導、財稅相關人員超前謀劃,全面考慮,積極應對,使“營改增”稅收政策能夠在企業順利平穩過渡,將影響降低到最小的范圍內。隨著社會其他行業全面實行“營改增”以及稅收制度的完善,建筑業的稅收成本將會逐漸降低。